“参与美国产品排除程序是相关中企高度关注的问题。截至目前,美国共加征4个批次产品关税清单,15个轮次豁免清单。此次研讨会主要讨论对象为2018年12月28日针对34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第一批次商品排除清单。USTR对评论意见书提出了具体要求,妥善填写评论意见书将对相关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表示,中国贸促会代表工商界发声,针对此次排除清单豁免期限进行延长评论意见书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拟好书面意见书,主要内容是支持USTR将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产品除外责任通知》中授予的所有除外责任延长12个月,同时呼吁美国贸易代表尽快终止所有301条款的关税行动。
会上,多名专家对拟好的书面意见书发表了意见建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认为,按照美方通知的要求,分别列举出企业情况需要做大量的实证分析工作,时间有限且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考虑在意见书中用委婉措辞表达我方意见。如肯定USTR一直以来的工作,通过寻求合作的方式与对方建立联系,从美方角度强调排除工作在政策目标等方面产生的效果等。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戴科指出,无论对中国出口企业,还是美国进口商来说,产品排除工作都是一项长期工作。企业最关注交易的不确定性,建议从美国下游企业利益保护方向入手进行评论意见。此外,希望美方公布排除名单时提供理由或支持数据,以便今后开展相应工作。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总结说,贸促会将从工商界的角度,发挥职能优势与渠道优势,调研了解行业企业声音,开展磋商对话工作,帮助行业企业应对经贸摩擦案件,为企业开展海外业务、应对复杂形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