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企业要走出去,提前进行专利布局是很有必要的。其中FTO专利检索分析服务是帮助企业产品技术顺利出海的关键性工作,有助于企业对出海产品把控好最后一道专利关。
“FTO不是一次性的检索分析工作,而是企业持续追求的目标。”在日前举办的FTO专利检索分析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新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新瑞介绍说,FTO是“Freedom To Operate”的缩写,一般被译为“自由实施”,用来评估专利侵权风险,确认产品是否存在专利风险,要确保企业涉及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产品等营业环节不会因为侵害他人专利等知识产权,影响公司运营风险。
朱新瑞表示,FTO与专利不侵权分析、专利风险分析、专利预警几种专利侵权相关的分析容易混淆。FTO分析一般侧重于自由实施,侵权人在被诉专利侵权时,可以用FTO报告证明自己非故意侵权,以避免惩罚性赔偿,FTO分析既分析有效专利也分析失效的现有技术,目的在于证明当前“技术”可实施,不会侵犯他人专利权。专利非侵权分析侧重在已经知晓相关专利的情况,将现有方案与已知晓的专利进行权利要求比对以判断是否侵权。专利风险分析一般只分析有效的专利,这点与FTO不同。专利预警一般用在产品处于研发前端未最终成型时。实践中这四种专利侵权相关的报告会有相互重叠交叉的地方,需要哪种分析取决于具体的商业目的。FTO主要目的是用于证明非故意侵权以避免可能的惩罚性赔偿。
据了解,FTO检索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内容:产品技术方案的理解;技术方案的检索规则及检索结果。需要兼顾检索的全面性和针对性,可以主要针对于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进行检索,以防止被动地陷入专利战;产品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的对比;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比如技术方案的修改,在先专利权的无效、转让、许可,放弃实施。
朱新瑞建议企业,在产品研发前端有相应的专利预警,让研发人员知晓该领域的相应专利,在产品技术特征最终成型后进行FTO分析,这时FTO结果侵权可能性已经很低,最后进行确认不侵权的步骤。如果在产品技术特征成型时确定侵权,再修改和规避的代价会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