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办的疫情下企业防控物资进出口与跨境电商的应对讲座上,科橘科技市场拓展部总监徐逞表示,企业可以利用原产地规则和税收规则帮助进行防控物资进出口。
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仪表示,在贸易战背景下,许多企业考虑利用原产地规则规避高额进出口税和其他贸易管制措施。进出口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合理措施,通过在第三国(地区)加工而改变货物原产地,再运到目的国进口,合法规避非优惠进口税或享受优惠政策项下进口税率。实际操作中,可以将商品加工工序分段进行,将产品生产的部分加工工序转移到第三国,通过加工改变原产地。工序设计时,对照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规则,可以选择税则归类改变的加工工序,也可以选择参照其他实质性改变的标准设计加工工序。但企业要确保采取的加工工序能够改变原产地,不能只是采取分拆、组合、改换包装等简单加工,报关时就改变原产地,这样可能存在走私犯罪风险,实践中也发生过多起这样的走私案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原产地的改变不只是以是否申领到某一国家地区的原产地证书为标准,如果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要求,即便申领到第三国的原产地证书,在进口报关时海关也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