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说,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严重冲击,外需萎缩,部分外贸产能转向国内市场。根据调研,由于内外贸市场环境不同,外贸企业在拓展内销市场时面临拓展销售渠道难、生产线转向难、品牌建设难等具体困难。
此外,日前海关总署出台2020年第55号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此前,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内销的,海关除依法补征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55号公告出台,可以降低企业内销成本,纾解企业资金压力,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大力支持加工贸易发展。
“加贸货物免征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出台后,我们通过新媒体互动、电话沟通、在线辅导等方式大力宣传,并一对一指导重点企业规范申报,帮助辖区213家加贸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支持辖区企业复工复产。”金陵海关江宁办事处副主任聂馥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