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严查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侵权货物

2020-04-23
海关总署4月21日通报了十起2019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海关关注的重点,多地海关查办了一系列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侵权货物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海关紧紧围绕建设“一带一路”创新之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去年,江门、天津、长沙、乌鲁木齐、石家庄等海关,查获多起企图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侵权货物系列案。

江门海关加强对中欧班列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知识产权状况的关注度。通过风险分析布控,查获申报出口至土耳其,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JIALING”商标专用权的跨骑式摩托车387辆,案值153.2万元。


 
去年4月,天津海关从权利人天津世纪五矿贸易有限公司了解到,孟加拉国市场出现侵权砂轮片,影响公司品牌声誉,侵占公司市场份额。经分析研判,迅速启动区域联动执法协作机制,会同宁波海关查获诸暨市某公司申报出口的假冒“TJWELD”商标砂轮片共计280箱77750个,价值人民币6.6万元。

长沙海关在关注中欧班列的同时,也关注通过海运渠道输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侵权高风险货物。通过布控,查获申报出口至孟加拉国,涉嫌侵犯欧科蕾、雷朋、阿迪达斯、耐克、阿玛尼等15个知名品牌的眼镜29630副、衣物640件。

乌鲁木齐海关通过重点布控,多次在输往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的货物中,查获夹藏的侵犯华为、小米、潍柴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耳机、手机壳、汽车配件等侵权货物82批次,涉案货物数量79494件。


 
石家庄海关通过风险分析,连续查获4起货物出口至越南、菲律宾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侵权案件,涉及侵权货物共2380件。

记者注意到,全国海关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聚焦通过中欧班列运输的铁路货物,针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聚焦海运货物,通过分析出口货物侵权风险特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连续查获多起侵权案件,切实维护了“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海外声誉。

此外,海关总署通报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还包括:郑州、福州、沈阳、大连海关寄递渠道查获侵权邮包系列案;汕头、青岛、厦门、南宁海关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宁波、南京海关查获侵犯著作权货物系列案;上海海关“两法衔接”打击制售假冒药品团伙案;深圳、拱北海关加强粤港澳海关跨境合作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杭州海关查获侵权香烟案;黄埔、海口海关与国内执法机关合作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南京、合肥海关整顿行业进出口秩序查获侵权柴油机系列案;厦门、太原海关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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