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就“授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进行有关提问,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注意到欧盟已授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对此表示欢迎。2019年10月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结束后,双方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内部报批程序。中方已完成有关程序。
这一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也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为中欧双方民众带来新福利,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中方愿与欧方继续扩大双向开放,深化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为双方和世界经济复苏作出贡献。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是表明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世贸组织将地理标志定义为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标志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其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
世贸组织成员分别制定自己的地理标志规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承诺修改《商标法》,2001年10月新修订颁布的《商标法》正式将“地理标志”概念写进法律。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发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对地理标志注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不同国家之间签署地理标志协定,有助于保护彼此产品的知识产权,同时也能促进双边经贸交流。
从2019年双方完成谈判后商务部官网和欧盟委员会新闻公报透露的信息看,纳入协定的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包括帕尔玛火腿、菲达奶酪、爱尔兰威士忌等,纳入协定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则包括郫县豆瓣、安吉白茶、盘锦大米、赣南脐橙、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