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清流工作室
作者|刘培 主编|赵妍
明星zs和前夫zh美国代孕生下两个孩子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让长期在暗地疯长的商业代孕抛出水面。
所谓代孕是指借助第三人子宫,委托她人怀孕并分娩。不过,在外界纷纷将视线转向美国代孕产业链的同时,国内代孕行业借助30多年的发展,早已经形成明码标价、产业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
在广州从事婚姻领域诉讼的李律师,最近刚刚代理完一个代孕案件。他告诉清流工作室:没想到广州市的代孕如此恐怖,整个广州市的代孕机构高达4、500家。
他在和多家代孕机构以及代理客户了解后,发现这条产业链上乱象丛生,婴儿从孕育到出生,完全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购买卵子、租用子宫,女性的生殖器官沦为商业利益的牺牲品。
一年半交付一个高危男婴
李律师接触的客户为广州本地的王先生,人至中年,家中有两个女孩,迫切渴望要个男孩。所以隐瞒妻子,在2017年下半年,偷偷找到广州一家“宝如愿”的代孕机构。
这家机构明确保证可以生男孩,这一点让王先生很动心。他很快和对方签署合同,并约定他提供精子,其他事情,包括卵子、寻找代孕母亲、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明等一切事情均为代孕机构负责。
李律师称,王先生并没有多想,也没有对卵子供方提要求,就按照机构的通知分期付款。
从2017年6月签署协议开始,代孕机构开始为王先生寻找卵子。李律师称,这些卵子,市场价格不一,大多是通过高校校园、妇幼医院厕所张贴小广告的形式寻找供主,一次3000、5000、8000元到10000元的不等,学历越高,价格也越高。
广州一家机构子嗣传承助孕中心自称集团的供卵中心拥有大量供卵资源,为全国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试管婴儿助孕服务,其中供卵志愿者是根据身高、学历、样貌,来定价格的,也有高端211、985大学或者留学生。可以通过看视频,照片选人。
从双方签署的《广州“宝如愿”第三代试管标准代孕协议》中的付款流程上看,协议签署当天,王先生要支付2万元诚意金,此后在催卵、取卵、移植的当天要各支付2万元、10万元和7万元。
王先生等了1年半时间,婴儿才出生。期间主要是因为移植了三次。第一次因为受精胚胎未成功,第二次是受精卵是女儿,直到第三次移植才成功。
B超确认成功后,按照胎儿床满1个月、5个月、7个月、8个月、健康交接时,王先生再分别支付5万元,如果期间发生其他费用需要另行支付。
到婴儿“交付”,王先生前后相继花费了60万元。
不过,王先生空欢喜一场。2019年1月,代孕母亲诞下一名男婴。随后男婴因为“母亲羊水III°浑浊”转为住院治疗,并被医院诊断为患有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高危儿。最终抢救57天后死亡。
李律师称,这场悲剧原来本可以避免。代孕母亲在预产期2周的时候,羊水破裂导致婴儿缺氧,当时如果送到医院剖腹产,婴儿就不会夭折。
45-90万不等套餐费用
2019年8月,刘明熹(化名)曾经被广州一位大型代孕机构邀请做代理。他发给清流工作室的一份代孕价格明细表,上面明确标注详细的商业模式、收费流程以及优劣特点。
明细表上代孕收费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普通套餐,总费用45万。客户自己提供精子和卵子,其他由机构负责,包括胚胎手术费、移植费用、代孕母亲检查费用、医药调理、生活费、生活费、住宿等费用。但是中途所有的不确定风险,所有责任风险需要客户自己承担。
第二类是包成功套餐,60万,不分男孩女孩,为客户规避风险,不论何种原因,医院操作和怀孕期间的一切风险均由机构承担。如果二次取卵,需要另支付8-10万。
第三类是包成功套餐,人民币90万,区分男孩女孩。同样为客户规避风险,机构承担。
无论上述哪一类,如果需要借卵,都要另外支付费用。
商品婴儿的交付过程,也是灰色产业链上彼此合作过程。客户支付的资金也要流经产业链链条上每一环节——妇婴医院、试管婴儿移植技术的机构、孕检机构、代孕母亲、代为聘请的保姆等,其余至少一半的费用都成了代孕机构的收入。
李律师根据王先生的情况,粗略地为我们计算代孕机构的成本。大部分小型代孕机构操作流程的主要费用中,支付给医院、医生或者其他合作机构的胚胎技术费用,不会超过10万;如果借卵子,需要催卵、取卵,一般情况下催卵多次才成功,这笔费用不会超过5万元;找代孕母亲的费用,不会超过10万,再加上代孕母亲的住宿费、生活费等,有些代孕机构压缩成本,或租一套别墅,多位代孕母亲共同居住,或者干脆放在农村养,这笔生活费、租房费等人均不会超过5万。
这也意味着,小型代孕机构的利润就要高达50%。高利润驱使下,暗地代孕机构层出不穷。李律师接触的案件中,宝如愿的一位员工在宝如愿工作几个月后,自己另起炉灶,重新开了一家医疗服务公司,“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广州近几年年更是涌现多家代孕机构公开宣传为同性恋群体提供助孕服务。其中广州彩虹宝贝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去年宣称为同志群体联系孕母代孕,2015年底开始专注同志群体的服务,已为超过400位同志家庭提供过服务。
灰产里的法律缺失
市场上应接不暇的代孕机构背后,还有法律制度的缺失。
尽管我国卫生部早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商业代孕。该办法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代孕规制的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刘长秋称,现有发法律在规制代孕方面明显不足。上述条款规定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然而,在中国代孕产业化形成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却是在中国大量存在的代孕中介与提供代孕的女性,他们并不在此办法的涵盖范围内。
这也因此对我国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伦理和法律规制形成了严峻挑战。
除了法律风险,最为饱受争议的是女性群体在代孕产业链条上遭受的身体和心理伤害。行业利润驱动下,处于产业链底端的出租子宫、外借卵子的女性,更是成为资本的牺牲品和利润的被压榨者。
李律师称,正常情况下,女性排卵都是一个月一个,但是为提升代孕的成功几率,外借卵子的女性可能要接受药物催促,一次要排十来个卵子。
妇科医师周婷曾接受媒体采访称,自然的情况下,女性一生中排出的成熟卵子是四百到五百个,一个月排一个卵,如果是促排卵,一月能排十几个卵。如果一次就捐数十个卵肯定对卵巢功能会有影响,比如卵巢早衰,萎缩的卵巢,像更年期的妇女卵巢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