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通知!所有香港公务员须在4周内宣誓效忠

2021-01-25
香港公务员须于4周内宣誓效忠
各政府部门今发声明书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日前发通告,要求所有公务员在4周内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各政府部门公务员今日(22日)起陆续接获有关通告及声明书,要求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务员签署。据悉,有部门要求职员须于2月18日或之前签署并交回声明,若公务员在限期前未交回声明,而又无合理解释,政府将根据情况终止聘用。


声明要求签署人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级及日期,内容包括签署人定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及对港府负责。公务员事务局同时发放附件,用作解释宣誓或声明内容的精神,包括重申公务员需政治中立及廉洁奉公等。
 
为准确实现“爱国者治港”,香港社会普遍要求区议员尽快完成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21日出席立法会《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时表示,区议员理应属于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中所指的“公职人员”,决定将区议员宣誓的相关安排纳入今次法例修订范围,预料在农历新年后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包括具体的宣誓要求、重新宣誓的安排、监誓人的安排,及因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而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相关的法定程序。
 
 
立法会昨日(21日)继续辩论《施政报告》致谢议案。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在致辞时表示,声明虽然只是一纸文书,但实则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并有标志性的作用,能让公务员公开确认他们所肩负的责任,真切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公务员的要求,有助进一步维护和推广公务员队伍应该恪守的核心价值,并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
 
同日,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立法会上表示,特区政府近年大幅加强公务员国家事务培训,已与9所内地院校合办国家事务研习课程,特区政府会在现有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培训名额,让更多公务员到内地接受培训,同时也会将香港与内地合办的公务员交流计划扩大至包括内地大湾区城市,以及不断丰富内地大湾区城市专题考察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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