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解读稳外贸政策措施

2019-07-2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稳外贸措施,以扩大开放助力稳增长、稳就业。会议指出,落实稳外贸要求,关键是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加注重以市场化改革和运用经济手段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出台背景

去年以来,外贸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工作部署,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及时出台多项政策,各地方也积极出台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起到了稳信心、稳预期的良好效果。第125届广交会参展企业问卷调查显示,77.6%的企业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体满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为外贸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扩大进出口贸易,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增强出口竞争力。商务部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开展了“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大调研,企业反映了一些困难和诉求,市场竞争激烈、贸易摩擦增多、综合成本上涨较快、融资难融资贵仍未解决、营商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等。同时,一些地方稳外贸的好经验好做法效果良好,值得全国推广。在大量调研基础上,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提出了进一步稳外贸措施建议,并经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此轮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力求有效解决外贸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诉求。既有过去行之有效政策的深耕细作,也吸收了一些地方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好经验好做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财税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继续降低进口关税总水平,扩大对外开放。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确保2019年底正常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10个工作日内。建立预警体系和法律服务机制。适时修订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企业积极拓展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设备多元化进口渠道。

二是强化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提高人民币结算便利程度。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外贸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不断提升外贸金融服务质效。扩大外贸信贷投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外贸融资及保险支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扩大覆盖面,合理降低保费,开发新产品新模式,研究提出符合企业需要的专项险种。

三是创新政策支持措施,支持企业发展新业态。出台适应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特点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且明确不溯既往。适时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完善跨境电商统计方式。统筹考虑综合保税区内和区外,加快推动符合规定的再制造和全球维修项目在区内落地,同时推动一批“两头在外”加工贸易保税维修项目在区外先行先试。培育第三批进口贸易示范区。

四是提升贸易便利化,释放企业内生活力。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防止口岸收费反弹。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


 
三、下一步工作

当前外贸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抓好政策落实,做好稳外贸工作。商务部正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确保政策措施早细化、快落地、真见效。同时问计于企、问计于地方,储备更加精准有力的政策举措并适时推出。商务部将继续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努力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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