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要求,对今年7月31日前已实施的展会项目,无需预申报计划,直接填报资金拨付申请表;对8月1日起实施的展会项目必须预申报计划,未预报展会项目的企业不享受资金支持。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对已预报但未申报的企业,纳入展会考核管理,并与企业广交会摊位申请、其他外贸扶持资金挂钩。
②展会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填报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报送有关材料。
对今年7月31日前已实施的展会项目,虽然不需要预申报展会计划,但是需要在展会结束一个月以内填报资金拨付申请表与有关材料,并最晚于8月31日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③外展会申报材料简化。
之前申请外展会补贴所需要的招展通知书、展位确认书、境外银行汇款结算单、组展公司提供联合参展证明、展会45秒视频等材料删除,简化为仅需提供资金拨付申请表、展位照片、展位费发票、参展人员出入境情况四类必要材料,即可进行外展会补贴申报。
④企业申报材料寄送单位变更。
企业申报材料直接寄达或送至我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项目审核承办单位——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申报审核进展情况可在申报系统上查询,审核最终情况在省商务厅网站上公示(http://swt.fujian.gov.cn/),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企业申报或补件材料。
晋江市企业申请晋江市重点展会备案,需于参展前进行备案,并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482418946@qq.com(备案材料详见本链接)
⑥关于深圳企业申报展会补贴。
深圳企业想要申请展会补贴,需于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开具发票并申报,展会结束一个月以后再开具发票的企业,材料全部作废,不允许进行展会补贴申报。这一政策将会逐步于周边地区开始推行,接下来大概率广州企业的补贴申请也需要按照这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