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 材料类型 | 描述 | 模板/样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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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案
一、申报范围及资助标准
(一)境内外参展补贴。对企业参加区级组织或确认的境内外出口商品展览会,给予展位费最高100%资助(重点展名录参照附件1);对参加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其他境内外出口展会,给予展位费最高70%资助;单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请企业必须在2019年 1月25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商务局外贸科,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经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兑现扶持资金。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有关主管局及时通知所属企业按时申报。
区商务局外贸科联系人:章成洋、宋源丹,联系电话:82898585、83869726。区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83899923。
参与政策补贴
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准确、真实可靠。申报企业对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应明确反映补贴依据,如申报境内外参展补贴的,材料应明示展位数量和展位费金额。
(三)根据萧委[2017]4号文件附则3:对企业的财政扶持(奖励、资助等)额度原则上以其当年对区财政的贡献总额为限。
(四)根据萧委[2017]4号文件附则5: 未在我区注册纳税的企业,未完成年度能源“双控”目标(未设定目标的能耗不降反升)的企业,未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因偷税被立案查处、列入失信黑名单和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主要经营负责人经公安机关查实有重大赌博行为或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列入淘汰整治计划的企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文件中的所有纸质材料必须使用A4纸,并按规定装订成册。一家企业同时申请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单独成册,即一个公司的一个申报项目独立形成一册材料,一式两份,并按申报材料要求中的序号顺序分两份独立装订,每册材料封面按附件3样板格式填写,采用统一的封面格式;其他文种材料需附中文翻译件;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参展补贴申报,采用先网上申报,再提交纸质材料
的方式。所有申请境内外参展补贴的企业,必须注册、登录“参展企业资金补贴管理系统”(
http://xsbz.22hd.net),在“申请补助”一栏中,按网页提示详细填写参展情况,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也可登录萧山区商务局网站http://www.xsswj.gov.cn/,点击右侧“企业参加展会备案”按键直接进入申报网站系统。)